福建省武夷新区供水系统二期工程(武夷新区水厂扩建及配套管线)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
补充通知2
各潜在投标人:
原投标文件中“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和“二、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基本情况表”中的“注:3.******委员会应以视为证书无效进行评定”,修改为:“注:3.上******委员会应以视为证书无效进行************委员会应以视为资质证书有效进行评定。”
上述各类证书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资格商务文件》中以最新的营业执照证书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为准。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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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