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文件
瓯教〔2024〕80号
******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
******学校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幼儿园: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据《义务教育法》和《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送其按时入学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以在家******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幼儿******学校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学校不得招收************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学校片区内适******学校就近统筹安排。
******小学在安排本片区适龄儿童入学后,若有学位余额,可安排其他片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若仍有学位余额,将分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安排分为优先批和基本批两个批次进行。
4.录取资格仅限本人入学,不得转让,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5.为全面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学校负责建立学籍并实施送教上门,送教方式为入户教育和网络教育。
******学校录取的学生,以及招收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
******小学招收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1.第一阶段安排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片区内适龄儿童入学
******小学第一阶段招生的适龄儿童户籍落户招生片区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符合户籍落户时间要求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
(1)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是户主和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即户口簿户主和不动产登记人均为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两统一”)。
(2)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口均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即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适龄儿童父亲、母亲双方均无城区住房(需提供父亲、母亲均无城区房产的证明)。
(3)法定监护人均丧失监护能力或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适龄儿童必须与委托或指定监护人共同生活,报名时须提供经公证的监护人委托书等有效法律文书。
特别说明:符合户籍、房产“两******学校在安排符合户籍落户时间要求的片区适龄儿童及政策照顾对象入学后,再根据本校学位余额数,依户籍落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此类对象入学。
报名方式和入学安排。8月1日8:00-18:00,适龄儿童监************学校完成报名资格审核后,于8******小学查询。
2.第二阶段安排城区户籍非片区适龄儿童入学
本阶段招生对象城区户籍落户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具有城区户籍且符合户籍落户时间要求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
报名方式和入学安排。8月6日8:00-18:00,适龄儿童监************学校。
******************学校将在报名者中随机抽取30名监护人代表到电脑随机派位现场监督派位活动的进行。报名资格******小学查询。
******************小学部)招收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小学招生片区为江与城小区购房业主(含江与城小区拆迁对象)子女。
以上各校按招生划片范围安排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招生对象户籍落户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若************学校入学。
报名方式和入学安排。8月9日15:00-10日18:00,适龄儿************学校。
学校完成报名资格审******小学查询。
******小学招收适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学校在安排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后,若有学位余额,均可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居住地******************学校公布的学位余额数,则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对象。分批招生具体方式如下:
(1)随迁子女优先批招生(含房票购房)。安排基本材料齐全且具备优先条件(详见附件5)之一的随迁子女入学。
学校在招收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后,如果有学位余额,可安排符合优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报名方式和入学安排。8月16日8:00-18:00,符合优先条件的随迁子女监************学校。
******教育局将在各校的报名者中随机抽取10名监护人代******小学查询。
(2)随迁子女基本批招生。安排符合基本条件(详见附件5)的随迁子女入学。
学校在安排优先批次随迁子女入学后,如果有学位余额,可安排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报名方式和入学安排。8月21日15:00-8月22日18:00,基本批随迁子女监************学校。
******教育局将在各校的报名者中随机抽取10名监护人代表到电脑随机派位现******小学查询派位结果。
************学校入学。
五、招生优待政策
符合政策规定照顾入学的,严格按文件精神执行,监护人应于6月14日之前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
******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瓯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和办理规定的通知》(瓯政******教育局咨询和申请办理。
******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瓯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和办理规定的通知》(瓯政办〔2018〕57号)文件执行。符合条件人员向市住建局咨询和申请办理。
3.军人子女入学根据《南平市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南政联〔2016〕1号)、《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闽政联〔2017〕1号)文件执行。符合条件人员向市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咨询和申请办理。
************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咨询。
******人民******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咨询和申请办理。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促进南******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咨询和申请办理。
六、其他事项
双(多)胞胎家长在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还应填写《双(多)胞胎一年级入学派位方式申请表》(附件4),明确选择以“捆绑”或“不捆绑”的形式参与电脑派位。未递交申请的将视为监护人默认以“不捆绑”的方式参与电脑派位。
七、实施阳光招生
******学校不得以与部门(单位)“共建”名义违规招生;严禁招收任何名义的“条子生”;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学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生源摸底;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违规进行招生宣传,以虚假信息误导和欺骗学生及家长;严禁向学生收取入学“保证金”;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建立学籍,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档案,不得为实际未在校就读的学生建立学籍信息。
2.各校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将政策核心内容制成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便于群众理解和使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广泛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都市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招生入学政策,及时为群众解疑释惑,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学校要及时公布招生结果,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实施。
******教育局负责解释,业务咨询电话:******;招生纪律监督电话:******。
附件:
******小学一年级招生学位数
2******学校划片区域
3.2024年******小学一年级招生日程安排
4.双(多)胞胎一年级入学电脑派位方式申请表
5.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材料清单
******教育局
2024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小学一年级招生学位数
瓯教〔2024〕80号
******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
******学校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幼儿园: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据《义务教育法》和《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送其按时入学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以在家******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幼儿******学校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学校不得招收************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学校片区内适******学校就近统筹安排。
******小学在安排本片区适龄儿童入学后,若有学位余额,可安排其他片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若仍有学位余额,将分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安排分为优先批和基本批两个批次进行。
4.录取资格仅限本人入学,不得转让,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5.为全面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学校负责建立学籍并实施送教上门,送教方式为入户教育和网络教育。
******学校录取的学生,以及招收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
******小学招收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1.第一阶段安排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片区内适龄儿童入学
******小学第一阶段招生的适龄儿童户籍落户招生片区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符合户籍落户时间要求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
(1)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是户主和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即户口簿户主和不动产登记人均为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两统一”)。
(2)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口均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即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适龄儿童父亲、母亲双方均无城区住房(需提供父亲、母亲均无城区房产的证明)。
(3)法定监护人均丧失监护能力或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适龄儿童必须与委托或指定监护人共同生活,报名时须提供经公证的监护人委托书等有效法律文书。
特别说明:符合户籍、房产“两******学校在安排符合户籍落户时间要求的片区适龄儿童及政策照顾对象入学后,再根据本校学位余额数,依户籍落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此类对象入学。
报名方式和入学安排。8月1日8:00-18:00,适龄儿童监************学校完成报名资格审核后,于8******小学查询。
2.第二阶段安排城区户籍非片区适龄儿童入学
本阶段招生对象城区户籍落户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具有城区户籍且符合户籍落户时间要求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
报名方式和入学安排。8月6日8:00-18:00,适龄儿童监************学校。
******************学校将在报名者中随机抽取30名监护人代表到电脑随机派位现场监督派位活动的进行。报名资格******小学查询。
******************小学部)招收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小学招生片区为江与城小区购房业主(含江与城小区拆迁对象)子女。
以上各校按招生划片范围安排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招生对象户籍落户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若************学校入学。
报名方式和入学安排。8月9日15:00-10日18:00,适龄儿************学校。
学校完成报名资格审******小学查询。
******小学招收适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学校在安排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后,若有学位余额,均可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居住地******************学校公布的学位余额数,则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对象。分批招生具体方式如下:
(1)随迁子女优先批招生(含房票购房)。安排基本材料齐全且具备优先条件(详见附件5)之一的随迁子女入学。
学校在招收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后,如果有学位余额,可安排符合优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报名方式和入学安排。8月16日8:00-18:00,符合优先条件的随迁子女监************学校。
******教育局将在各校的报名者中随机抽取10名监护人代******小学查询。
(2)随迁子女基本批招生。安排符合基本条件(详见附件5)的随迁子女入学。
学校在安排优先批次随迁子女入学后,如果有学位余额,可安排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报名方式和入学安排。8月21日15:00-8月22日18:00,基本批随迁子女监************学校。
******教育局将在各校的报名者中随机抽取10名监护人代表到电脑随机派位现******小学查询派位结果。
************学校入学。
五、招生优待政策
符合政策规定照顾入学的,严格按文件精神执行,监护人应于6月14日之前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
******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瓯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和办理规定的通知》(瓯政******教育局咨询和申请办理。
******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瓯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和办理规定的通知》(瓯政办〔2018〕57号)文件执行。符合条件人员向市住建局咨询和申请办理。
3.军人子女入学根据《南平市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南政联〔2016〕1号)、《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闽政联〔2017〕1号)文件执行。符合条件人员向市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咨询和申请办理。
************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咨询。
******人民******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咨询和申请办理。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促进南******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咨询和申请办理。
六、其他事项
双(多)胞胎家长在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还应填写《双(多)胞胎一年级入学派位方式申请表》(附件4),明确选择以“捆绑”或“不捆绑”的形式参与电脑派位。未递交申请的将视为监护人默认以“不捆绑”的方式参与电脑派位。
七、实施阳光招生
******学校不得以与部门(单位)“共建”名义违规招生;严禁招收任何名义的“条子生”;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学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生源摸底;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违规进行招生宣传,以虚假信息误导和欺骗学生及家长;严禁向学生收取入学“保证金”;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建立学籍,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档案,不得为实际未在校就读的学生建立学籍信息。
2.各校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将政策核心内容制成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便于群众理解和使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广泛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都市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招生入学政策,及时为群众解疑释惑,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学校要及时公布招生结果,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实施。
******教育局负责解释,业务咨询电话:******;招生纪律监督电话:******。
附件:
******小学一年级招生学位数
2******学校划片区域
3.2024年******小学一年级招生日程安排
4.双(多)胞胎一年级入学电脑派位方式申请表
5.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材料清单
******教育局
2024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教育局。 建瓯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教育分管领导 |
******教育局2024年6月7日印发 |
附件1:
******小学一年级招生学位数
学校 | 班级数 | 学位数 |
******小学 | 5 | 250 |
******小学 | 5 | 250 |
******小学 | 4 | 200 |
******小学 | 4 | 200 |
******小学 | 5 | 250 |
******小学 | 8 | 400 |
******小学 ******小学) | 6 | 300 |
******小学 (一中附小) | 4 | 200 |
******小学(筹) | 2 | 100 |
******学校 ******小学部) | 4 | 200 |
******学校 ******小学部) | 4 | 200 |
******学校 ******小学部) | 4 | 200 |
合计 | 55 | 27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