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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武夷新区核心区大红袍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变更公告]

南平市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武夷新区核心区大红袍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变更公告]

信息时间:
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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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武夷新区核心区大红袍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

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对于南平市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武夷新区核心区大红袍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存在的几条异议做出如下澄清:

 

1、提问:本项目招标附件中未见项目的初设文件,请提供。

回复:已提供,详见附件。

 

2、P248投标文件目录要求“二十一、其他文件(视频及3D图纸等)”,此项是否可以填无?

回复:填“无”。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3.2.4(3)承包人应在各专业满足规范基础上且均保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无条件接受执行发包人下达的专业设计限额要求,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设计概算,若超过,则由中标人无条件修改设计方案和预算,直至设计方案和预算均满足要求为止,以上费用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建议:增补该条款内容“因发包人下达的专业设计限额要求不合理的,超出限额外的责任与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回复: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3.2.4(3)、专用合同条款5.1.1.2及4.1.11(3)增补条款:因发包人下达的专业设计限额要求不合理的,超出限额外的责任与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3.2.4(4)“预算编制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负责编制经发包人确认后送有关部门审核”不合理,应修改成“预算编制由投标人负责编制经发包人审核”。

回复:预算由承包人负责编制,发包人审核。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项10(2)“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对招标工程的部分项目进行甩项并不给予任何补偿且相应核减工程价款。承包人未完成招标工程的部分内容,经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不需要完成的,相应核减合同价款且发包人不予经济补偿”不合理,上述情况发包人应予以承包人相应经济补偿。

回复: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对招标工程的部分项目进行甩项,若因此造成承包人工期及经济损失,则予以承包人相应工期及经济补偿。

 

6、专条15.3.2变更估价中第4点无需再需按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故建议修改成:上述第1-3点可计价的变更增减费用需按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

回复:4点无需再下浮。

 

7、专用合同条款16.3(1)“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已充分考虑因发包人调整承包范围或地质原因产生的工程量调整及由此可能造成对承包人潜在利润减少和因投标产生的低价风险金、管理费、措施费等相关费用分摊的影响。因合同约定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承包人损失,以投保理赔确定价款为准,理赔金额不够弥补损失的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不合理,根据闽建[2024]9号文规定,上述因素造成的承包人损失、潜在利润减少和因投标产生的低价风险金、管理费、措施费等相关费用分摊的影响等应由发包人承担。

回复:按闽建[2024]9号文执行,删除专用合同条款16.3(1)条款。

 

8、专用合同条款17.1.1“在施工期间按施工图编制预算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审核单位或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的预算价作为固定单价使用”建议修改为“在施工期间按施工图编制预算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审核单位或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的预算价且经承包人确认后作为固定单价使用”

回复:专用合同条款17.1.1修改成:在施工期间按施工图编制预算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审核单位或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的预算价且经承包人确认后作为固定单价使用。

 

9、专条17.3.1 “进度款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或财政审定后待资金到位后支付”不合理,建议修改成“进度款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审核后支付”。

回复:专条17.3.1修改成:进度款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审核后支付。

 

10、专用合同条款21.3.1关于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承担的约定不合理,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9.10不可抗力相关规定执行。

回复:专用合同条款21.3.1修改成:

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承担的约定:

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咨询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

3)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11、专条25.5.16约定不合理,发包人需要承包人提前完工,承包人应全力配合,但发包人应予以承包人相应费用补偿。

回复:专用合同条款25.5.16条款修改为“发包人需要承包人提前完工的,承包人应全力配合,承包人采取赶工措施发生的费用另行签证计取。”

 

12、提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名称应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上的 单位名称保持一致。除单位名称以外,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信息、注册资本等其他信息发生变更,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等相关文件信息变更需要时间,可能会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如何处理?

回复:除单位名称必须变更完成外,其余信息变更,投标人可提供工商变更证明等材料作为补充材料,如中标,投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补充提供变更完成后的全套资料。

13.“企业资质资格”中“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0.5分。”

回复:修改为“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0.5分。”。

 

14、招标文件范本中配备BIM技术人员加分项(适用于要求提供建筑信息模型的招标项目),本项目中未要求提供建筑信息模型,应取消本项加分项。

回复:本项目要求中标后,项目实施期间提供建筑信息模型。修改为:“配备BIM技术人员,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拟增加派出的BIM设计负责人1人,同时具备BIM三级(建筑设计专业)及不低于BIM二级的高级建模师(结构设计专业、设备设计专业);BIM设计团队成员具备BIM三级证书的不少于2人的,得0.5分;在以上条件基础上,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拟增加派出的设计团队成员具有中国图学会颁发的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证书的二级及以上人员不少于12人的,再加0.5分。本项满分1分。(BIM二级证书指:中国图学学会颁发的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二级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BIM高级建模师证书(培训证书或岗位能力证书);BIM三级证书指:中国图学学会颁发的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三级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BIM应用设计师岗位培训证书)。

 

15、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因格式有误,澄清如下:

评审子名称

评审内容和标准

子项目评分(分)

权重

1.总体概述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根据以上满足情况分别评分。

E1(满分

100分)

0.25

2.施工管理方案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E2(满分

100分)

0.25

3.安全、文明、环保实施的组织和保障措施

要求投标人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健全的保障体系,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保护环境的措施和文明实施措施等,根据以上满足情况分别评分。

E3(满分

100分)

0.25

4.技术保证措施

对要求投标人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技术组织措施,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文明及环保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提出的技术组织措施是否可行,科学合理进行评分。

E4(满分

100分)

0.25

 

 

 

 

16、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适用于要求投标人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投标人(含投标文件承诺的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以第一设计方或联合体牵头人设计的城市道路工程的工程,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获得的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得0.5分。

修改为: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适用于要求投标人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投标人(含投标文件承诺的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以第一设计方或联合体牵头人设计的基于BIM项目管理云平台的市政项目类 工程,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获得的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得0.5分。注:(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获奖文件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2)获奖文件上应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3)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省级(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级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各省(含直辖市)的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名称在招标文件中列明,如福建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4)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认定时间以获奖文件的印发时间为准。

 

17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具有******办公室公布的福建省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同时被列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认定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的,且具有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称号的【本招标项目不要求预制钢构件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需满足以下要求:预制钢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体现股权或出资情况的工商登记信息的复印件;预制钢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的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盖预制钢构件厂商和投标人公章。】的,得1分(适用于装配式建筑、装配式综合管廊工程、钢结构桥梁工程)

修改为承担本******办公室公布的福建省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同时被列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认定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的,且具有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称号的【注:投标人应提供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和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或合作协议)的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盖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厂商和投标人公章。允许一家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构件供应厂商。】的,得1分。

 

  1. 本项目要求中标人提供建筑信息模型,相关费用已综合在报价中,不另行增加费用。

     

    19:暂定金额需增加基本预备费,暂定金额按最高限价(******+******=******元报价。

设计费按最高限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A=(最高投标限价-暂定金额-设计费)×(1-K+暂定金额+设计费。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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