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福建南平石油分公司:
******有限公司福建南平石油分公司南平光泽仙华洲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为“报告表”)和申请批复的报告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有限公司福建南平石油分公司南平光泽仙华洲加油站项目位于光泽县滨江大道与岭头大道交叉口南侧。建设规模:占地面积为2908m2,年销售量为汽油2500t/a,柴油1000t/a。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
一、根据******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生产管理中,你单位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车辆、机械的维护和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期车辆、机械废气和运输扬尘,采取洒水抑尘、防雨防风等环保措施,施工工地要做到确保“六个百分百”。运营期应建设完善的油气回收装置。油气处理装置的油气排放浓度、加油站加油油气回收管线液阻、油气回收协同密闭性压力检测值、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气液比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的表1、表2和5.4要求。加油站边界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站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二)水污染防治。项目应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配套相应的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经隔油池处理后的初期雨水和地面清洗废水、经洗车机内部配套的三级隔油装置处理后的洗车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废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纳入光泽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同时要求建设应急池。
(三)噪声污染防治。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检修和维护,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靠近腾飞三路一侧执行4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按照“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原则进行妥善处置,严防发生二次污染问题。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储罐油泥、隔油池油泥等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地下储罐、隔油池的地面及四周地面进行重点防腐设施及硬化处理,预防地下水污染。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应依法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通过验收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南平市光泽生态环境局负责。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南平市光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1、南环审函光〔2024〕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