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云境(建设及销售、招商、运营一体化)(重新招标)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1)
招标编号:E************002
各投标人:
现就百合云境(建设及销售、招商、运营一体化)(重新招标)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提问答复如下:
一、补充通知:
1.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其中联合体成员(非联合体牵头人,下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由联合体成员本单位提供并加盖其单位公章,允许联合体成员采用纸质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后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建设及销售、招商、运营、管理咨询”均调整为:“建设及管理咨询、销售、招商、运营”。
3.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管理咨询、销售、招商、运营服务条款》11.2.特殊清算程序(2)特殊清算程序原文:“③由运营方按成本价(按4.2住宅部分成本管理核算的实际成本)在项目业主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销售未完成至90%的部分。项目业主有权没收本合同条款“七、管理咨询、销售、招商、运营费用及支付”中的所有未支付款项和运营方履约保证金。”修改为:“③由运营方按成本价(按4.2住宅部分成本管理核算的实际成本)在项目业主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销售未完成至90%的部分。运营方未完成回购的,项目业主有权没收本合同条款“七、管理咨询、销售、招商、运营费用及支付”中的所有未支付款项和运营方履约保证金。”
4.本项目工程总承包任务包含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等工作,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答疑:
1.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关于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但是当下建设部门的公共建筑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都是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加盖公章的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并没有体现工程总承包单位相关信息。因此建议改成“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工程总承包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在合同和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信息中体现。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若工程总承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工程总承包合同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信息中体现且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承包人建议书要求提供设计图纸,但招标文件及附件中欠缺项目前期相关图纸资料。请提供本项目的道路、红线、地形信息,初步设计图纸文件等相关文件。
答:本项目为可行性研究阶段招标,无初步设计图纸文件,其他前期相关资料详见可研和本补充通知附件。
本“补充通知(1)”与招标文件及有关招标资料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1)”为准。
招标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