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至南平高速公路南平段工程
钢护栏采购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福晖采招[2025]001号
致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中当出现两个或以上投标人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若投标人业绩发票号码相同,由招标人通过公开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中一个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继续参与评标,参与公开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号为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顺序号,其他相同报价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②在推荐中标候选人阶段,若出现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的情况,由招标人通过公开随机抽取方式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参与公开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号为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顺序号。除本条款修改外,招标文件其他条款及评审标准保持不变。
二、本补充通知作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原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9095/ npztb/)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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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