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文件
瓯教〔2024〕81号
******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
******学校七年级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小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据《义务教育法》和《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送其按时入学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以在家******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幼儿******学校七年级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学校七年级招生采用对口直升和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对象分为城区户籍学生和随迁子女学生两类。城区户籍迁入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
******学校若有学位余额,将分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安排分为对口直升批、优先批、基本一批和基本二批四个批次进行。
******学校毕业生(不含城区户******学校安排直升对象入学后,若有学位余额,可继续招生,直至计划完成。
******************中学就读的除外)。
5.为全面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学校实施送教上门,送教方式为入户教育和网络教育。
******学校录取的学生,以及招收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
二、城区户籍学生七年级招生入学
******学校的报名与录取方法。
******中学(政府购买学位)就读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城区户籍生入学。
1.城区户籍生申请建瓯一中、建瓯二中、建瓯三中、建瓯四中(简称“城区四校”,下同)就读。
监护人应于6月27日8:00-28日18:00,通过手机登陆******************学校入学。
******学校进行户籍审核。
******************教育局基教股进行资格审核。
特别提示:
(1)7月3日进行******小学查询派位结果。
******小学毕业生作为一个派位单位进行电脑随机派位。
******小学毕业生监护人中随机抽取6名代表参加派位活动。
******中学(政府购买学位)就读。
************学校。
************************学校。
特别提示:
(1)城区户籍毕业生申请竹海、高铁、水西或芝华七年级入学的,无需进行网络报名,7月3日公布入学名单。
************中学(政府购买学位)就读。
******学校的报名与录取方法。
************学校招生。
三、随迁子女学生七年级招生入学
******学校及录取原则
************小学毕业生入学后,若有学位余额,均可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中学(政府购买学位)就读,或回户籍地初中校就读。
******学校学籍的随迁子女毕业生,只可选择直升本校初中部就读,或回户籍地初中校就读。
4.其他符合城区初中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毕业生,************学校学位余额数的,则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对象。
(二)随迁子女招生批次及办法
1.随迁子女毕业生对口直升批。
******学校学籍的随迁子女毕业生。
************************学校或回户籍地就读。7月3日确定入学名单。
************学校。7月3日确定入学名单。
2.随迁子女优先批(含房票购房)。
随迁子女优先批招生对象为符合优先批条件的随迁子女。
************学校公章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原件)。
(1)“城区四校”随迁子女************学校毕业的随迁子女)网络报名。
7月4日8:00-18:00通过手机登陆“闽政通”app进入“入学一件事”选择“建瓯市”完成************学校的学位余额数比例,7月10日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各校入学名单。
******学校在安排城区户籍生和对口直升对象入学后,若有学位余额,可接受符合优先条件的随迁子女网络报名。
7月4日8:00-18:************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核。7月10日公布入学名单。
特别提示:
(1)7月10日进行“城区四校”随迁子女优先批电脑随机派位,报名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将以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报名注册手机号。不符合优先条件的可参加后续批次报名。
******教育局将在报名者中随机抽取30名监护人代表到电脑随机派位现场监督派位活动的进行。
3.随迁子女基本一批。
******小学毕业的非建瓯户籍随迁子女。
******学校在安排随迁子女优先批入学后,若有学位余额,可接受符合基本一批条件的随迁子女报名。
************学校公章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原件)。
7月10日15:00至11日18:00通过手机登陆“闽政通”ap************学校;7月12日,监护人可自行选择将“基本批纸质************学校的学位余额数比例,于7月14日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各校入学名单。
特别提示:
(1)7月14日进行“随迁子女基本一批”电脑随机派位,报名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将以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报名注册手机号。未成功派位和不符合基本一批条件的可参加后续批次报名。
******教育局将在报名者中随机抽取30名监护人代表到电脑随机派位现场监督派位活动的进行。
4.随迁子女基本二批。
随迁子女基本二批招生对象为不具备“优先批”和“基本一批”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
******学校在安排基本一批随迁子女入学后,若有学位余额,可接受符合基本二批条件的随迁子女报名。
************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原件)。
7月14日15:00至15日18:00通过手机登陆“闽政通”ap******************学校的学位余额数比例,于7月18日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各校入学名单。
特别提示:
(1)7月18日进行“随迁子女基本二批”电脑随机派位,报名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将以手机短信的形式通************学校入学。
******教育局将在报名者中随机抽取30名监护人代表到电脑随机派位现场监督派位活动的进行。
******学校自主招生
************中学七年级自主招生90人。
******学校完成报名资格审核后,如报名人数未超过自主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自主招生计******************学校就读。
学校不得通过举办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提前选拔学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生源摸底;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违规进行招生宣传,以虚假信息误导和欺骗学生及监护人;严禁向学生收取入学“保证金”。
五、招生优待政策
符合政策规定照顾入学的,严格按文件精神执行,监护人应于6月14日之前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
******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瓯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和办理规定的******教育局咨询和申请办理。
******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瓯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和办理规定的通知》(瓯政办〔2018〕57号)文件执行。符合条件人员向市住建局咨询和申请办理。
3.军人子女入学手续根据《南平市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南政联〔2016〕1号)、《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闽政联〔2017〕1号)文件执行。符合条件人员向市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咨询和申请办理。
******消******管理局咨询和申请办理。
******办公室关于印发参加省以上体育******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咨询和申请办理。
******人民******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咨询和申请办理。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促进南******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咨询和申请办理。
六、其他事项
双(多)胞胎家长在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还应填写《双(多)胞胎七年级入学派位方式申请表》(附件6),明确选择以“捆绑”或“不捆绑”的方式参与电脑随机派位。未递交申请的将视为监护人默认以“不捆绑”的方式参与电脑随机派位。
七、实施阳光招生
******学校不得以与部门(单位)“共建”名义违规招生;严禁招收任何名义的“条子生”;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建立学籍,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档案,不得为实际未在校就读的学生建立学籍信息。
2.各校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将政策核心内容制成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便于群众理解和使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广泛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都市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招生入学政策,及时为群众解疑释惑,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学校要及时公布招生结果,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实施。
******教育局负责解释,业务咨询电话:******;招生纪律监督电话:******。
附件:
1.2024年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计划数
2.2024年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日程安排
3.城区户籍毕业生竹海、高铁、水西、芝华七年级入学申请表
4******小学随迁子女“小升初”入学确认表
5******学校随迁子女“小升初”入学确认表
6.双(多)胞胎七年级入学派位方式申请表
7.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材料清单
******教育局
2024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4年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计划数
瓯教〔2024〕81号
******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
******学校七年级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小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据《义务教育法》和《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送其按时入学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以在家******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幼儿******学校七年级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学校七年级招生采用对口直升和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对象分为城区户籍学生和随迁子女学生两类。城区户籍迁入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
******学校若有学位余额,将分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安排分为对口直升批、优先批、基本一批和基本二批四个批次进行。
******学校毕业生(不含城区户******学校安排直升对象入学后,若有学位余额,可继续招生,直至计划完成。
******************中学就读的除外)。
5.为全面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学校实施送教上门,送教方式为入户教育和网络教育。
******学校录取的学生,以及招收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
二、城区户籍学生七年级招生入学
******学校的报名与录取方法。
******中学(政府购买学位)就读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城区户籍生入学。
1.城区户籍生申请建瓯一中、建瓯二中、建瓯三中、建瓯四中(简称“城区四校”,下同)就读。
监护人应于6月27日8:00-28日18:00,通过手机登陆******************学校入学。
******学校进行户籍审核。
******************教育局基教股进行资格审核。
特别提示:
(1)7月3日进行******小学查询派位结果。
******小学毕业生作为一个派位单位进行电脑随机派位。
******小学毕业生监护人中随机抽取6名代表参加派位活动。
******中学(政府购买学位)就读。
************学校。
************************学校。
特别提示:
(1)城区户籍毕业生申请竹海、高铁、水西或芝华七年级入学的,无需进行网络报名,7月3日公布入学名单。
************中学(政府购买学位)就读。
******学校的报名与录取方法。
************学校招生。
三、随迁子女学生七年级招生入学
******学校及录取原则
************小学毕业生入学后,若有学位余额,均可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中学(政府购买学位)就读,或回户籍地初中校就读。
******学校学籍的随迁子女毕业生,只可选择直升本校初中部就读,或回户籍地初中校就读。
4.其他符合城区初中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毕业生,************学校学位余额数的,则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对象。
(二)随迁子女招生批次及办法
1.随迁子女毕业生对口直升批。
******学校学籍的随迁子女毕业生。
************************学校或回户籍地就读。7月3日确定入学名单。
************学校。7月3日确定入学名单。
2.随迁子女优先批(含房票购房)。
随迁子女优先批招生对象为符合优先批条件的随迁子女。
************学校公章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原件)。
(1)“城区四校”随迁子女************学校毕业的随迁子女)网络报名。
7月4日8:00-18:00通过手机登陆“闽政通”app进入“入学一件事”选择“建瓯市”完成************学校的学位余额数比例,7月10日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各校入学名单。
******学校在安排城区户籍生和对口直升对象入学后,若有学位余额,可接受符合优先条件的随迁子女网络报名。
7月4日8:00-18:************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核。7月10日公布入学名单。
特别提示:
(1)7月10日进行“城区四校”随迁子女优先批电脑随机派位,报名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将以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报名注册手机号。不符合优先条件的可参加后续批次报名。
******教育局将在报名者中随机抽取30名监护人代表到电脑随机派位现场监督派位活动的进行。
3.随迁子女基本一批。
******小学毕业的非建瓯户籍随迁子女。
******学校在安排随迁子女优先批入学后,若有学位余额,可接受符合基本一批条件的随迁子女报名。
************学校公章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原件)。
7月10日15:00至11日18:00通过手机登陆“闽政通”ap************学校;7月12日,监护人可自行选择将“基本批纸质************学校的学位余额数比例,于7月14日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各校入学名单。
特别提示:
(1)7月14日进行“随迁子女基本一批”电脑随机派位,报名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将以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报名注册手机号。未成功派位和不符合基本一批条件的可参加后续批次报名。
******教育局将在报名者中随机抽取30名监护人代表到电脑随机派位现场监督派位活动的进行。
4.随迁子女基本二批。
随迁子女基本二批招生对象为不具备“优先批”和“基本一批”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
******学校在安排基本一批随迁子女入学后,若有学位余额,可接受符合基本二批条件的随迁子女报名。
************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原件)。
7月14日15:00至15日18:00通过手机登陆“闽政通”ap******************学校的学位余额数比例,于7月18日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各校入学名单。
特别提示:
(1)7月18日进行“随迁子女基本二批”电脑随机派位,报名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将以手机短信的形式通************学校入学。
******教育局将在报名者中随机抽取30名监护人代表到电脑随机派位现场监督派位活动的进行。
******学校自主招生
************中学七年级自主招生90人。
******学校完成报名资格审核后,如报名人数未超过自主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自主招生计******************学校就读。
学校不得通过举办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提前选拔学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生源摸底;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违规进行招生宣传,以虚假信息误导和欺骗学生及监护人;严禁向学生收取入学“保证金”。
五、招生优待政策
符合政策规定照顾入学的,严格按文件精神执行,监护人应于6月14日之前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
******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瓯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和办理规定的******教育局咨询和申请办理。
******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瓯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和办理规定的通知》(瓯政办〔2018〕57号)文件执行。符合条件人员向市住建局咨询和申请办理。
3.军人子女入学手续根据《南平市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南政联〔2016〕1号)、《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闽政联〔2017〕1号)文件执行。符合条件人员向市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咨询和申请办理。
******消******管理局咨询和申请办理。
******办公室关于印发参加省以上体育******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咨询和申请办理。
******人民******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咨询和申请办理。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促进南******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咨询和申请办理。
六、其他事项
双(多)胞胎家长在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还应填写《双(多)胞胎七年级入学派位方式申请表》(附件6),明确选择以“捆绑”或“不捆绑”的方式参与电脑随机派位。未递交申请的将视为监护人默认以“不捆绑”的方式参与电脑随机派位。
七、实施阳光招生
******学校不得以与部门(单位)“共建”名义违规招生;严禁招收任何名义的“条子生”;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建立学籍,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档案,不得为实际未在校就读的学生建立学籍信息。
2.各校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将政策核心内容制成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便于群众理解和使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广泛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都市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招生入学政策,及时为群众解疑释惑,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学校要及时公布招生结果,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实施。
******教育局负责解释,业务咨询电话:******;招生纪律监督电话:******。
附件:
1.2024年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计划数
2.2024年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日程安排
3.城区户籍毕业生竹海、高铁、水西、芝华七年级入学申请表
4******小学随迁子女“小升初”入学确认表
5******学校随迁子女“小升初”入学确认表
6.双(多)胞胎七年级入学派位方式申请表
7.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材料清单
******教育局
2024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教育局 建瓯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教育分管领导 |
******教育局2024年6月7日印发 |
附件1:
2024年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计划数
学校 | 班级数 | 学位数 | 备注 |
建瓯一中 | 18 | 900 | ******学校捆绑报名,按学位数比例,采用电脑随机派位 |
建瓯二中 | 6 | 300 | |
建瓯三中 | 6 | 300 | |
建瓯四中 | 6 | 300 | |
******学校 (初中部) | 4 | 200 | 招生计划优先用于 本校六年级毕业生直升入学 |
******学校 (初中部) | 4 | 200 | 招生计划优先用于 本校六年级毕业生直升入学 |
******学校 | 4 | 200 | |
******中学 (政府购买学位) | 4 | 200 | |
******中学 (自主招生) | 2 | 90 | 招生办法详见 ******中学自主招生简章 |
******中学 (自主招生) | 10 | 450 | 招生办法详见 ******中学自主招生简章 |
合计 | 64 | 31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