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口库区大桥桥头改造提升中标候选人及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E************001
“溪口库区大桥桥头改造提升”于2024年8月21日08:30:00,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综合评审后,现将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溪口库区大桥桥头改造提升
招标人:******人民政府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控制价:******元(含暂列金190000元)
二、评标为会员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委员会成员名单:郑意津(评标组长)、陈良松、许国珍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三、第一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项目总负责人:李津
注册证书注册号:闽 ************
投标报价:******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中标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项目总负责人:李津
注册证书注册号:闽 ************
投标报价:******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及依据:无
六、投标文件雷同情况:无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邮编:353016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南福路20号1单元1001室,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杨先生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书面形式(加盖法人单位及法人代表签章)向监督机关申请核查,书面材料同时报送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公示期为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9月2日。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代理单位将按规定向第一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
地址:延平区环岛区政府大楼9楼
联系电话:******
招标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