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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求 《光泽县中山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2-2035年)》(草案)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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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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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建设局委托规划编制单位编制《光泽县中山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2-2035年)》,经过详细的资料调查,反复的方案论证,该规划于2024718日通过专家技术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现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公告时间:2024924日至20241024

公告地点:******人民政府网(****** 

如有意见、建议,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公告期内来电、来访、来信反映。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南平市光泽县杭中路11******建设局

电子邮箱:******

   

******建设局

  2024924  

 

《光泽县中山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2-2035年)》(草案)规划说明

 

一、光泽县中山街历史文化街区概述

中山街历史文化街区位于光泽县中心城区南部,毗邻西溪(杭川溪),位于主城区西部,是光泽县重要的市井街巷。街区紧靠二一七路商业步行街,是光泽县繁华地段之一。

二、街区特色与价值

(一)街区特色

1. 中山历史文化街区位独特,是光泽县经济文化交流的窗口。

2. 千年传承积淀街区历史文化,是光泽红色文化的重要体现,诗礼传家文化的传承。

3. ******居建筑要素体现了赣闽建筑特色。

(二)价值分析

1. 历史价值中山街是光泽县经济文化交流的窗口,光泽县红色文化的载体,也是光泽县诗礼传家文化的映射。

2. 艺术价值遗存的建筑艺术价值突出,是传统闽北建筑的重要展示点。

3. 科学价值自清末民初以来,中山街的功能结构逐步发生演变,是历史发展和交通条件变化对城市发展影响的实物例证。

三、街区功能定位

******居住、商业功能为主,文化旅游等功能为辅,重点展现红色文化和诗礼传家文化特色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

四、保护范围及保护要求

(一)核心保护范围

1. 核心保护范围

核心保护范围:分中山南路东、西两处,总面积为1.45公顷。中山南路西片面积为0.82******管理中心,北至二一七路以南20******人民政府;中山南路东片面积为0.63公顷,西至中山南路,东至城防巷以西35******幼儿园(分部),南至县卫生防疫站。

2. 保护要求

核心保护范围采取整体对待、严格保护的措施,不得擅自改变街区传统空间格局和建筑原有的立面、色彩。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筑和环境以保护和修缮为主。

在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经批准允许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筑控制建筑高度7米以下,建筑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应与历史风貌相协调。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公益性设施和对街区活力有促进作用的小型文化、特色办公和特色商业设施,但其必须与街区传统格局以及相邻传统建筑风貌、高度、体量、色彩等充分协调。同时具体业态应符合中山街历史文化街区未来产业发展要求,避免厌恶性的业态类型。

核心保护范围内建(构)筑物、格局、街巷、院落、古树名木等保护措施应符合后述保护范围内专项保护控制要求。

严格户外广告、招牌的设置,不得遮挡、覆盖具有传统特色的建筑立面,不得破坏建筑空间环境和景观,不符合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要求的应当拆除或限期改正。

建造活动应尊重原有地形,不得进行大规模土方工程。

不得擅自新建、扩建道路,对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时,应当保持或者恢复其原有的道路格局和景观特征。

核心保护范围内的保护整治应坚持“小规模、渐进式、微循环”原则。

延续第五立面传统风貌,街区核心范围采用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活动,建筑屋顶采用坡屋顶形式。

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新建有环境污染的设施,现有污染环境的设施和企业等应当限期搬迁或者治理。

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建设控制地带

1. 建设控制地带

******幼儿园,总面积为4.20公顷。

??????2.保护要求

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活动时,应按照建筑保护整治分类措施进行。

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的高度不得超过14米,体量、色彩、材质等应与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相协调。

新建、扩建、改建道路时,不得破坏传统街巷的尺度和风貌。

建设控制地带内建(构)筑物、格局、街巷、院落、古树名木等保护控制措施应符合后述保护范围内专项保护控制要求。

严格管理户外广告、招牌的设置,不得遮挡、覆盖具有传统特色的建筑立面,不得破坏建筑空间环境和景观,不符合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要求的应当拆除或限期改正。

建设控制地带内整治更新应有计划、分阶段进行,避免大拆大建,应当坚持渐进式的保护与更新模式,控制新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维护传统格局,延续历史风貌。

不得新建对环境有污染的工业企业,现有对环境有污染的工业企业应当有计划迁移。

建筑形式原则上采用坡屋顶的形式,体量宜************居的坡屋顶采用板瓦,门、窗、墙体、屋顶及其他细部等,但必须注重适当的尺度感和细节;对任何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新旧建筑必须搬迁和拆除,近期拆除有困难的建筑应改造其外观和色彩,以达到环境的统一,远期应搬迁和拆除。拆除后新建的建筑,应符合历史风貌的要求。

五、历史街巷分级保护

(一)一级历史街巷

1. 保护对象:中山街、城防巷。

2. 保护要求

维持街巷空间尺度,保持原有的建筑高度、体量、色彩及外观形象。注重建筑门、窗、雕刻等细部的维护,保护闽北建筑的建筑风格,建筑更新时应注重闽北元素的植入。

(二)二级历史街巷

1. 保护对象:南巷

2. 保护要求

保持巷道的空间尺度及界面肌理,注重巷道连通性。

六、建筑高度控制要求

)一类高度控制区

一类高度控制区为中山街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该区内原则上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现状建筑要求其保持现状高度不变,新建或扩建的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高度不应高于街区内传统风貌建筑的高度,并控制在7米以下,同时应满足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对周边建筑高度的要求。

)二类高度控制区

??????二类高度控制区位于中山街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该区内维持现状高度不变,新建或扩建的建筑控制在14米以下,同时应满足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对其周边建筑高度的要求,以及城市视廊、街景、对景等对建筑高度的要求。

 

附图:1. 街区保护区划图

2. 街区分级保护规划图

3. 街区总平面图

4. 街区高度控制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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